時間:2018-08-11來源:匯易同閱讀:974次
隨著稅收體制改革的深化與深入,我國以前實施的國稅、地稅分設的機制已經不能適應新的要求,國稅地稅進行分設后又開始進行合并,統一進行辦公,那么國地稅合并后附加稅還交嗎,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什么是附加稅
附加稅是“正稅”的對稱。指隨正稅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稅。其納稅義務人與獨立稅相同,但是稅率另有規定。附加稅以正稅的存在和征收為前提和依據。
二、國地稅合并后是否還交附加稅
國地稅合并不會影響附加稅的征收,合并后仍然要交納附加稅。
三、附加稅的內容
從中國現行稅制看,附加稅包括兩種:
(1)是根據正稅的征收同時而加征的某個稅種。這種作為稅種存在的附加稅,通常是以正稅的應納稅額為其征稅標準。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作為計稅依據的。
(2)是在正稅征收的同時,再對正稅額外加征的一部分稅收。這種屬于正稅一部分的附加稅,通常是按照正稅的征收標準征收的。如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同時征收的地方所得稅,是附加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按照一定比例(應納稅所得額的3%)加征的稅收(即為此種附加稅)。這里的地方所得稅實際上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一部分。我國現今附加稅的征收,通常都有稅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會福利、發展教育以及滿足地方政府的財政需要等。
綜合上面的介紹,國稅地稅的合并不會影響附加稅的征收。看了上面介紹后,希望對于國地稅合并后是否還交附加稅的相關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